贵阳建筑工程律师

-肖敏

13985486533
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文章详情

租房注意事项 租房合同中对押金的约定

添加时间:2020年8月7日 来源: 贵阳建筑工程律师   http://www.zsjrdcls.cn/

 肖敏律师,火炬买卖房产纠纷律师,现执业于贵州鼎尊律师事务所,执业以来,坚持 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敬业勤勉、诚实信用” 的服务宗旨,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独到的诉辩思维、娴熟的诉讼技巧、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。

  

租房注意事项

  1、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,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


  2、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,应当采取书面形式,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

  3、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,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,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,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,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。


  4、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,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,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。


  当事人如果需要将租赁的合同转租的话,是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才可以的。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当事人仔细阅读相关条款,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出租房屋转租规定的相关知识,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。;





租房合同中对押金的约定

  房客通常不会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爱护那些租来的东西。所以,押金就是对租房人的一种制约。


  押金的金额一般是两个月的租费,这是因为:


  如果租房者付不起一个月的租金,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抽出这个数额的钱。


  如果在租用到期时,有任何重大的破损发生,房东可以使用剩余的押金作补偿


  为防止到退房时双方对房屋的原始状态有分歧,租房者应该在租约签订之前做好预防措施。应该好好看看整个房间,检查任何可能有问题的地方。


联系电话:13985486533

全国服务热线

13985486533

律师手机站

网站管理 Copyright ©2018-2025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:大律师网